党政办
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

    党政办公室是协调学校党政工作的综合办事机构。工作宗旨是“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桥梁纽带作用,服务领导、服务师生。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党政决定,综合协调、处理学校党政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负责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工作会议和开学(毕业)典礼、运动会等全校性大型活动的组织筹备;负责相关工作会议材料的收集、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拟稿工作;负责管理会议室。

  三、负责督促、检查、协调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党政各部门、各教学单位、直属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和学校党政决议、决定、年度工作计划及校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学校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学校领导重要讲话,起草和审核以学校名义发送的各种公文。

  五、负责做好学校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上级组织和学校党政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为学校党政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统管和指导全校的统计工作并负责、审核全校综合统计报表。

  六、负责各类文件、资料、机要、电函的收发、拟办、传阅、催办、立案归档等工作;负责全校保密工作;负责管理文印室。

  七、负责组织上级领导和有关单位参观、访问、检查工作等接待工作。

  八、负责学校党政印章、校领导名章和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学校党政直属各部门印章的审核、刻制工作。

  九、负责管理学校档案馆,组织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指导各单位、部门档案立卷、归档工作;办理档案借阅。

  十、负责学校党政领导有关日常工作及重要事务活动的安排与协调,安排好党政领导的外出开会、出访等有关事宜。

  十一、负责学校办公用车的调配、使用、维修和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全校作息制度、安排全校节假日放假及值班等有关工作。

  十三、办理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具体工作内容:

(一)负责综合文字工作,审核党政发文文稿;

(二)负责调研、协调、督办工作和重要会议、校务活动的组织筹备等工作;

(三)负责印章管理、保密、外事、合同管理、信息、信访、统计、档案、办公自动化、报刊征订、收发等工作;

(四)负责会议、接待、协调等服务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参与起草学校和处室有关文件,协同做好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安排和接待,做好党委会议记录。

(七)负责校领导的校务活动安排,制定工作安排表,做好组织、通知和协调工作。

(八)负责学校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九)起草学校性综合文字材料,包括拟写党政年度总结、计划、综合性文件、领导讲话稿、汇报稿等。

(十)负责校长办公会、行政办公例会及有关专题会议的通知、记录、拟写会议纪要等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文电的接收、运转、催办和归档工作。

(十二)负责对外沟通、接待、联络工作。

(十三)负责书记、校长信箱工作及和信访工作。

(十四)负责校内发文的审核、运转、编号、归档工作。

 

(十五)负责中央、自治区来文和政务网收文平台相关文件的下载、签收、登记、传阅、督办、保管、归档等工作;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全校涉密载体的使用和保密工作;

(十七)负责文件的领取、核对、登记、传阅、清退、销毁工作;

(十八)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校各部门各类印章刻制工作。

(十九)负责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编号、盖章、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