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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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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2—2023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R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R是 □否 | 实有36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R是 □否 | 实有3 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R是 □否 | 实有4 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R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R是 □否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R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3年6月5日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R是 □否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R是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R是 □否 |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是 □否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R是 □否 | |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R是 □否 | |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R是 □否 |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4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4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4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4 |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4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4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4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4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4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4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4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4 | |||||||||||||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4 | |||||||||||||
4 | ||||||||||||||
具体情况 | ||||||||||||||
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学前教育学院学生会组织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电子信息学院学生会组织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经管学院学生会组织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公管学院学生会组织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不够可添加行) |
二、《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学校党委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团委、自治区学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师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校党委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学校团委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 本会为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取得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享有申请参加本会各种团体和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二)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各级组织,并完成本会所分配的任务。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八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团委、自治区学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经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学期。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学院、年级和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或修改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五)选举产生出席自治区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七)讨论、决定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生会委员会是学生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常设机构。
学生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学生会委员会每届任期内至少举行三次全体会议。
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学生会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五)决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会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向大会公告。设主席团成员3人,其中,执行主席1人,实行轮值制度,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
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学生会委员会提出的工作建议;
(三)批准任免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十二条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设主席团、综合部、秘书部、社会实践部4个工作部门。
第十三条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接受所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
第十四条 所有班级应设立班级委员会。各班级委员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由本班全体学生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班级委员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章 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须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要求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
第十七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面向全校范围遴选,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保证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工作人员,将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五章 从严治会
第十八条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坚持校党委的全面领导,定期向学校党委汇报工作,并报请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学生会的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 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
第二十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要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做表率。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请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评议。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3 | (1)对学生会重大事情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2)协助并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3)负责各部通知的传递和公布;(4)负责院、系举办各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5)督促学生会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并及时向上级反馈各项工作和活动的进程情况;(6)负责审批学生会各部门提出的由院学生会主办的活动方案。(7)整个学生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 |
2 | 社会实践部 | 5 | (1)加强与外校的联络与合作,组织校际交流活动;(2)负责各院、系之间的联系往来工作,加强学术交流,促进了解,共同进步,形成良性互动;(3)建立有关的信息档案,广泛从社会上搜集资料,为学院其他部门的对外联系工作提供信息服务;(4)外联实践平台,发布讲座资讯和部分兼职信息。 |
3 | 综合部 | 27 | (1)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 (2)做好学生会部长例会的通知、准备、记录和出席情况; (3)协助主席团展开学生会纳新、竞聘、考评、评优工作,组织开展述职评议会,做好学生会干部绩效考核;(4)配合主席团成员召开各项活动的前期协调会议,安排好相关会议时间和场地等基础工作; |
4 | 秘书部 | 4 | (1)负责起草学生会有关文件。负责学生会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2)更新学生会成员档案。(3)及时向各部处传达主席团的有关工作部署;(4)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各部处有关的工作情况。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张喧光 | 团员 | 22计算机2班 | 大二 | 87/270 |
2 | 李恺欣 | 团员 | 22学前教育1班 | 大二 | 31/232 |
3 | 杨炅宇 | 团员 | 22会计1班 | 大二 | 10/149 |
4 | 白雨欣 | 团员 | 22法律事务1班 | 大二 | 9/205 |
5 | 曹甜 | 团员 | 22法律事务1班 | 大二 | 8/205 |
6 | 白润升 | 团员 | 22大数据 | 大二 | 9/55 |
7 | 帕丽扎提·赛力克 | 团员 | 22法律事务1班 | 大二 | 48/205 |
8 | 李俊鸽 | 群众 | 22法律事务1班 | 大二 | 21/205 |
9 | 李晓彤 | 群众 | 22计算机1班 | 大二 | 3/270 |
10 | 潘玉瑶 | 群众 | 22会计1班 | 大二 | 39/149 |
11 | 刘金燕 | 群众 | 22法律事务1班 | 大二 | 1/205 |
12 | 谢伊代·艾则孜 | 群众 | 22大数据1班 | 大二 | 38/55 |
13 | 刘祥志 | 团员 | 22法律事务1班 | 大二 | 32/205 |
14 | 马长胜 | 群众 | 22法律事务1班 | 大二 | 45/205 |
15 | 任静 | 群众 | 22学前教育2班 | 大二 | 108/232 |
16 | 张紫桐 | 群众 | 22学前教育2班 | 大二 | 114/232 |
17 | 张添硕 | 团员 | 22计算机2班 | 大二 | 75/270 |
18 | 张白宇 | 团员 | 22电子商务1班 | 大二 | 26/74 |
19 | 尚启梦 | 群众 | 22学前教育2班 | 大二 | 26/232 |
20 | 景凤 | 群众 | 22会计1班 | 大二 | 6/149 |
21 | 赵志辉 | 群众 | 22移动通信 | 大二 | 23/42 |
22 | 宋媛 | 群众 | 22大数据与会计1班 | 大二 | 8/54 |
23 | 贾文龙 | 群众 | 22移动通信 | 大二 | 15/42 |
24 | 朱萍 | 群众 | 22学前教育2班 | 大二 | 51/232 |
25 | 阿依萨吾列·禾尼亚提 | 团员 | 22法律事务1班 | 大二 | 5/205 |
26 | 阿不杜呢扎尔·艾山 | 群众 | 22法律事务4班 | 大二 | 38/205 |
27 | 穆凯代斯·艾山 | 群众 | 22财管1班 | 大二 | 13/82 |
28 | 吾拉木江·库尔班 | 群众 | 22计算机2班 | 大二 | 99/270 |
29 | 夏依达·哈力买买提 | 群众 | 22现代物流管理 | 大二 | 31/38 |
30 | 娜孜拉·阿拉克别克 | 团员 | 22大数据与会计2班 | 大二 | 21/51 |
31 | 艾丽米热 | 群众 | 22法律事务3班 | 大二 | 39/205 |
32 | 阿尔也克·哈尔曼 | 团员 | 22法律事务1班 | 大二 | 23/205 |
33 | 依热斯拜克·白先 | 群众 | 22学前教育3班 | 大二 | 202/232 |
34 | 祖丽胡玛尔·艾麦提 | 群众 | 22大数据技术 | 大二 | 27/55 |
35 | 艾散·阿不来提 | 团员 | 22计算机3班 | 大二 | 31/173 |
36 | 艾山江·吐尔送 | 群众 | 22计算机2班 | 大二 | 266/270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热爱祖国,关爱校园,爱护公物,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3、道德品质优良,是非分明,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4、学习态度端正,无挂科现象。
二、产生办法
代表由各班级按代表基本条件民主选举产生,提交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各分团产生的代表经本次大会筹委会审查后并通过各分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成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学联关于转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新团联发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由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印制。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列。选举采用分团差额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正式选举时实行等额选举。
(四)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第三届委员会应选委员3名,提名候选人12名。
(五)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各选举单位民主推荐,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并进行差额预选。预选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代表团实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正式候选人。预选以代表团为单位进行,大会统一组织分团计票,集中汇总。预选工作由大会主席团委托各代表团团长主持。
(六)大会主席团根据预选结果,确定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差额选举。
(七)在预选和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
(八)对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反对、弃权。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相应符号栏内划“〇”、表示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相应符号栏内划“×”、表示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相应符号栏内不作任何标记。
(九)选票一律用大会配发的签字笔填写,笔迹、符号必须清楚。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等)
(一)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预备会议
召开时间:2023年6月5日12:30
地点:2号教学楼会议室
(二)代表人数
64人
(三)主要议程
(四)宣传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mC27vhpctkjABkh12460fg
(五)现场照片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基本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乐于为同学服务,学习工作生活各方面能起到充分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广大学生中有一定的号召力。
(二)代表的产生办法
1.以班级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向学院团委递交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各学院团委学生会根据代表条件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审核,通过后确定为代表候选人;
3.各学院学生会组织召开学生的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单;
4.代表名单经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审定无异议后经筹备工作委员会讨论提交校团委审定。凡不具备代表资格的,原选举单位必须予以撤换。正式代表可享有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制定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深化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改革,全面从严治会,强化学生会工作人员履职监督,激发履职热情,提升履职能力,依据《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述职评议是指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由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处老师、校团委分管副书记和指导老师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报告个人情况及工作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会综合评议,实现对学生会主要工作人员履职进行监督和激励的活动。
第三条 述职评议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章、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四条 学生会述职评议工作由学校党委领导,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共同指导,具体开展由校团委和当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负责组织。
第五条 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根据学生会年度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述职评议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六条 述职评议的评议对象和述职主体为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三章 评议会
第七条 评议会是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述职对象和评议主体。评议会成员以当届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为主,适当吸收非校、院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参与,校党委学生工作处老师、校团委分管副书记、指导教师共同参加。其中,学生代表比例不得低于65%。
第八条 参与评议会的非校、院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同学由各院系级团组织推荐,经校团委审查确定后产生,且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第九条 评议会成员的主要职责为:
(一)广泛调查研究,了解学生会工作;
(二)依照规章细则,认真参加评议活动;
(三)遵循评议原则,客观公正进行评议;
(四)如实反映情况,提出改进措施与意见。
第十三条 述职评议包含以下内容:
(一)政治态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 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能够及时向广大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能够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道德品行: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学习成绩:带头勤奋学习,掌握专业知识,学有余力、学业优良,最近1个学期或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工作成效:牢记“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宗旨,坚持“到青年身边,在青年心中”工作导向,珍惜服务同学和锻炼能力的机会,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成效显著,有力发挥学生会桥梁纽带作用,有效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
(五)纪律作风: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严格遵守落实学生会相关条例,未受过任何形式的处分。认真学习《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主动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
第十四条 评议对象在述职评议会议现场汇报的同时,应向评议会提交个人情况一览表、所在班级团支部对其表现的鉴定评语。个人情况一览表原则上包括本年度发展测评等级、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学期综合成绩及排名、学生会工作参与情况及实效等内容。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将个人情况一览表、所在班级团支部对其表现的鉴定评语与书面述职报告一并递交评议会。
第十八条 述职评议会的主要程序为:
(一)评议会听取评议对象现场述职报告,查阅评议对象有关材料;
(二)评议会成员针对评议对象述职内容进行询问;
(三)评议会成员对各评议对象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分项以及总体评价的总项进行打分,各分项和总项打分均为十分制;
(四)评议会成员进行评议发言,对评议对象与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五)整理存档评议结果,述职评议会议结束。
第十九条 述职评议对象应如实述职,认真听取评议意见建议,并积极回答相关问题;对评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按程序进行说明。
第二十条 述职评议会议结束后,由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根据评议结果形成书面评议意见,交评议对象及学生会进行对照整改。评议对象接到评议意见后,应在一个月内向学生常代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第六章 评议等次与结果处理
第二十一条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议结果按照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得出各分项及总项评议最终得分。评议权重设置为学生工作处、校团委老师占比50%,学生代表占比50%。各分项和总项得分中: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60—70分(不含70分)为合格,70—85分(不含85分)为良好,85-100分为优秀。
第二十二条 所有评议结果由校团委统一归档,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学生评奖评优、评测加分等考核。对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工作不合格的、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骨干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院系级团组织可根据本规则,制定本院系学生会组织成员述职评议办法,并报各院系级党委和校团委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校团委负责解释。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钱娜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钱娜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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